關于調整旗下基金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種估值方法的公告
時間:2015-03-31
為確保證券投資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,根據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估值核算工作小組關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》(以下簡稱“估值處理標準”),經與相關托管銀行、會計師事務所協商一致,自2015年3月30日起,本公司對旗下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證券交易所、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(估值處理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)的估值方法進行調整,采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價格數據進行估值。相關調整對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不超過0.50%,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。
特此公告。
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
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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